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鱼病防治的“八宜八忌”

日期:11-03  点击:  属于:水产管理

1、宜无病先防,忌病后寻药。

鱼类发病初期症状不易观察到,待发现时病鱼常已很少摄食或停止摄食,给用药带来困难。

2、宜定期预防,忌人防我防。

鱼类发病都有一定的周期性。如初春、晚秋低水温期鱼类易发水霉病,初夏、中秋易发草鱼及青鱼的老“三病”,夏季高水温期则是暴发性鱼病的高发季节。根据鱼病发生的这种规律性,可以超前预防。

3、宜综合预防,忌单一用药。

鱼类发病是综合因素作用的结果,因而预防鱼病必须针对各类致病因子、采取综合措施,抑制病原体,改善水环境,提高鱼体抗病能力。包括彻底清塘、鱼种消毒、定期注水和施用生石灰、科学施肥与投饵,定期内服外治等。

4、宜低温消毒,忌高温药浴。

药浴是防治鱼病的重要方法,一般都在低温季节放养鱼种时,在木桶或木盆里进行,夏季采用这种方法,由于水温高,药物作用增强,危害性很大。

5、宜轮换用药,忌单一用药。

水体中如单用一种药物防病治病,鱼类的各种致病菌和寄生虫会产生抗药性,降低用药效果,应积极推广轮换混合用药,但酸性药物和碱性药物不应混合使用。

6、宜择时用药,忌随时用药。

鱼药的使用效果,尤其是全池泼洒药物的使用效果与水混、溶氧、光照等有密切的关系,水温高、溶氧丰富、光照强,可以加快用药生效速度和提高药效,减轻用药副作用。因而防治用药宜在晴天午后进行。

7、宜适量用药,忌乱加药量。

各种鱼药用量都是经多次试验后确定的,可有效地防治鱼病,且副作用小。如过量使用,不但加大了成本,而且有可能造成药害。

8、宜选用非金属容器贮溶药物,忌用金属容器。

鱼药大都是化学合成药物,化学性质不太稳定,易与金属发生化学反应,成分和性质都发生变化。因此贮存、溶化鱼药应选用陶瓷、木材、塑料等非金属材料制成的容器。